校内各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,按照全国、全市教育大会部署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着眼“时代新人铸魂工程”提质升级,深化“红岩思政”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,培育一批具有辨识度、示范性和引领力的品牌项目,决定开展“红岩思政”精品项目建设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及要求
“红岩思政”精品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规划设立理论武装、文化育人、心理育人、实践育人、网络育人、国家安全教育、育人共同体7个类别。申报项目须具有鲜明的特色性、稳定的持续性、良好的实效性、较强的示范性,具备打造“红岩思政”品牌的良好工作基础,每个申报项目须建设实施1年以上。
二、项目立项及结项
(一)申报。按照申报说明自愿申报,负责人最多申报1个项目,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。项目申报负责人须为在职在岗教职员工,其中,重点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。
(二)评审。适时组织专家按照“公平公正、重点突破、标准引领、质量优先、彰显特色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根据申报项目类别、建设基础、工作特色、实施条件等进行评审。
(三)立项。根据专家评审意见,确定各项目类别拟入选对象,经公示无异议后,立项建设项目。本次拟评选“红岩思政”精品项目13个,其中重点项目2个、一般项目11个。
(四)结项。重点项目结项时,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在中央级媒体和其他主流媒体的网站上刊发1篇作品或获教育部相关司局和市委宣传部、市委教育工委等厅局级评选表彰的1件工作案例等;一般项目结项时,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形成1篇经学校认定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。
三、项目管理及支持
(一)日常管理。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本项目实施。立项项目以所在二级单位管理为主,拟定于2026年11月结项,期间须强化基础、突出重点、建立规范、落实责任,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、工作实践情况、成果完成情况形成台账,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。
(二)经费保障。每个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、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,分两次拨付,立项时拨付经费60%,结项成功后拨付经费40%,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推进、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。
(三)考核监督。项目若未能按期、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,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,项目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再申报精品项目。
四、项目材料及报送
开展“红岩思政”精品项目建设申报工作,是推动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的常态工作和重要举措。要对照相关要求,精心凝练、如实填写相应申报书(如有支撑材料,请按表格的顺序装订好作为附件附后),于4月30日(星期三)17:00前,将纸质件(1式3份)报立德楼A202宣传部办公室、电子版经OA发送至宣传部李超,联系人电话:65329816。
附件:1.四川外国语大学“红岩思政”精品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
2.四川外国语大学“红岩思政”精品项目申报说明及选题参考
党委宣传部
2025年4月2日